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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临沂 疫情防控期间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如何做?

2020/03/19  点击:[]

为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扎实做好返乡农民工、高校毕业生、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临沂市人社局公布了一系列政策措施,确保就业局势稳定。

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实施“乐业临沂”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行动,开展招聘、校企地三方和“线上有招”高校毕业生招聘专项行动,推行就业手续“秒办”“简办”服务,畅通高校毕业生来我市就业渠道。扩大选拔录用选调生、“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青年见习计划和应届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规模,扎实推进“青鸟计划,才聚沂蒙”项目。公开招聘一批乡村教师、医生、社会工作者充实基层。引导社会工作相关部门及基层开发设置社会工作相关岗位,加大社会工作及相关专业学生的招聘力度。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小微企业就业或灵活就业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将就业见习补贴标准提高至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60%。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满3个月后,用人单位可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并继续享受就业见习补贴。对失业一年以上的高校毕业生可通过公益岗位安置帮扶。

稳定农民工就业。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实施乡村振兴,积极挖掘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渠道,开拓就业岗位,鼓励引导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和农民工入乡返乡创业。提高劳务组织化程度,对劳务合作社、劳务经纪人等市场主体开展有组织劳务输出的,可通过就业创业服务补助购买服务。加大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推广应用力度,实现农民工工资支付网上动态监管,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

帮助困难人员就业。完善公益性岗位托底安置制度,重点对零就业家庭成员、建档立卡适龄贫困劳动力等开展即时就业援助。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适应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需要,在巩固千名公益性岗位基础上,新开发部分社区防疫临时公益性岗位,充实基层社区公共防疫力量,促进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就业,所需资金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阶段性延长就业援助政策,对从事公益性岗位政策期满仍未实现稳定就业的,以及就业困难人员享受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期满仍未实现稳定就业的,政策享受期限延长1年。稳定已脱贫的贫困劳动力就业,对疫情期间正常经营的就业扶贫车间,按照安置建档立卡贫困人员数量,给予每人每月1000元的吸纳就业补助,补助时间从2020年2月10日至2020年6月30日,所需资金从创业带动就业扶持资金中列支。

统筹其他群体就业。压实属地政府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稳妥做好钢铁、地炼、焦化、建陶、木业、铸造、化肥、轮胎和氯碱等行业在化解过剩产能及转型升级过程中职工分流安置工作。实施退役军人职业技能提升行动计划,健全面向退役军人的就业服务平台。落实残疾人专项扶持政策,支持残疾人多渠道就业。全面保障妇女就业权益。